
時間:2023-05-07 10:45:26來源:搜狐
今天帶來安全生產管理是利用什么措施控制物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產方案及措施」,關于安全生產管理是利用什么措施控制物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產方案及措施」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物因及隱患安全管理
一、生產設備安全管理
1.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
“三同時”指生產性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中的職業安全健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我國在安排生產性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時,往往由于投資不足或出于節省的考慮,對項目中配套的安全衛生設施隨意削減。這樣做的結果,往往使投產后的生產項目無法正常運轉或生產不能健康運行,最后被迫補上安全衛生設施。從總體上看,不僅沒有節省,反而造成更大的浪費。“三同時”就是從制度上保證安全衛生設施建設能同步到位。
為確保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標準,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企業在搞新建、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和引進技術工程項目時,項目中的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實施“三同時”。搞好“三同時”工作,從根本上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和職業危害消滅在萌芽狀態,是最經濟、最可行的生產建設之路。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維護國家和人民的長遠利益,保障社會生產力的順利發展。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客運架空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國家實行專門監管的辦法。對于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依據國務院1982年發布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壓力管道的監管依據《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進行;電梯監管依據原勞動部《關于加強電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起重機械監管依據原勞動部《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監管依據原勞動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客運架空索道監管依據原勞動部《客運架空索道安全運營與監察規定》;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監管依據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建設部、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勞動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防爆電氣(器)監管依據原勞動人事部、公安部、國家機械委員會、煤礦工業部、化學工業部、石油化工部、紡織工業部、輕工業部《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試行)》。
由于特種設備是屬于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易發生事故造成操作者本人或他人的傷害,以及機械設備、廠房等重大的財產損失,為保證其正常運行必須進行定期和巡回檢測檢驗,以確保安全生產和生命安全。對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要經過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要嚴格按照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頒布的中央管理勞動部廳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1992]價費字268號文進行。如《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費》、職業安全衛生和礦山安全衛生檢驗費,特種勞動防護品生產許可證和各種培訓考核規定的設備和作業。
對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即特種設備應實行特殊管理。對特種設備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制度、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專人負責管理制度以及建立設備技術檔案。特種設備不得長期超負荷帶病運行,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并能正確使用。除對特種設備進行嚴格檢測檢驗,實行安全認證外,同時對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的技能和安全技術培訓。
新制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填寫特種設備登記表,并攜帶有關資料向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局)辦理使用登記申報手續。安全監察機構在核查使用單位填寫的登記表和有關資料時,應確認該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在確認登記表所填各項正確無誤后,才允許該特種設備注冊。安全狀況達不到要求或申報材料不全、不真實的特種設備,不予注冊。
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應攜帶該設備的有關資料、檢驗報告和填好的登記表,向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申報手續。安全監察機構經核查有關資料和檢驗報告,確認登記表所填寫各項正確無誤后,對該特種設備予以注冊。安全狀況等級達不到要求的特種設備,要辦理注銷手續,予以報廢。
特種設備檔案是對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可以使特種設備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掌握其技術狀況,了解和掌握其運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設備,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設備事故。
3.生產輔助設施管理
《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中都對企業的生產輔助設施的安全衛生要求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輔助設施包括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休息室、食堂、廁所、婦幼衛生用室、衛生醫療機構設施等。
二、現場隱患管理
無隱患管理法是依據事故金字塔理論進行立論的,即隱患是事故發生的基礎,如果有效地消除或減少了生產過程中的隱患,事故發生概率就能大大降低。
1.隱患的概念
隱患的概念分兩種。一是可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二是隱患是人-機-環境系統安全品質的缺陷。
2.隱患的分類
(1)按危害程度可分為:
一般隱患(危險性較低,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小的隱患);
重大隱患(危險性較大,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大的隱患);
特別重大隱患(危險性大,事故影響或損失大的隱患),如發生事故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
(2)按危害類型可分為
火災隱患(占32.2%);
爆炸隱患(占30.2%);
危房隱患(占13.1%);
坍塌和倒塌隱患(占5.25%);
滑坡隱患(占2.28%);
交通隱患(占2.71%);
泄漏隱患(占2.01%);
中毒隱患(占1.88%)。
(以上數據來源于1995年勞動部安管局調查結果)
(3)按表現形式可分為
人的隱患(認識隱患,行為隱患);
機的狀態隱患;
環境隱患;
管理隱患。
3.隱患的成因
隱患成因包括:
“三同時”執行不嚴;
國家監察不力;
行業管理職責不明;
群眾監督未發揮作用;
企業制度不健全;
企業資金沒有落實等。
4.隱患的管理形式
(1)政府管理:
一般隱患——縣市級勞動部門管理;
重大隱患——地市級勞動部門管理;
特別重大隱患——省市級勞動部門管理。
(2)行業管理:
一般隱患——廠級管理;
重大隱患——公司管理;
特別重大隱患——總公司管理。
(3)企業管理:
進行分類、建檔(臺賬)、班組報表、統計分析、適時動態監控。
隱患辨識與檢驗要求做到結合企業生產特點識別隱患狀態及類型;采用儀表檢測;運用自動監測技術;進行行為抽樣技術。
隱患控制與治理技術要做到:
①應用軟科學手段,即加強教育,強化全員隱患嚴重性認識;
②明確責任,理順隱患治理機制;
③堅持標準,搞好隱患治理科學管理;
④廣開渠道,保障隱患治理資金;
⑤嚴格管理,堅持“三同時”原則;
⑥落實措施,發揮工會及職工的監督作用。
應用下列技術手段,即消除危險能量;降低危險能量;距離弱化技術;時間弱化技術;蔽障防護技術;系統強化技術;危險能量釋放技術;本質安全(閉鎖)技術;無人化技術;警示信息技術;隱患應急技術,即具有應急預案;防范系統;救援系統等。
三、危險源管理
根據《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危險源是事故發生的前提,是事故發生過程中能量與物質釋放的主體。因此,有效地控制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對于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證企業生產順利進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危險源的分類
危險源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設備及其位置。也就是說,危險源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從哪里傳出來或爆發的地方。危險源存在于確定的系統中,不同的系統范圍,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例如,從全國范圍來說,對于危險行業(如石油、化工等),具體的一個企業(如煉油廠)就是一個危險源。而從一個企業系統來說,可能是某個車間、倉庫就是危險源;對于一個車間系統可能某臺設備是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
根據上述對危險源的定義,危險源由三個要素構成: 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危險源的潛在危險性是指一旦觸發事故,可能帶來的危害程度或損失大小,或者說危險源可能釋放的能量強度或危險物質量的大小。危險源的存在條件是指危險源所處的物理、化學狀態和約束條件狀態,例如物質的壓力、溫度、化學穩定性,盛裝容器的堅固性,周圍環境障礙物等情況。觸發因素雖然不屬于危險源的固有屬性,但它是危險源轉化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類型的危險源都有相應的敏感觸發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質,熱能壓力容器壓力升高是其敏感的觸發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險源總是與相應的觸發因素相關聯。在觸發因素的作用下,危險源轉化為危險狀態,繼而轉化為事故。
危險源是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實際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即不安全因素種類繁多、非常復雜,它們在導致事故發生、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方面所起的作用有很大差異。相應地,控制它們的原則、方法也有很大差異。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中的作用,把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即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源。
表11-1列出了可能導致各類傷亡事故的第一類危險源。
表11-1傷亡事故類型與第一類危險源
在生產、生活中,為了利用能量,讓能量按照人們的意圖在生產過程中流動、轉換和做功,就必須采取屏蔽措施約束、限制能量,即必須控制危險源。約束、限制能量的屏蔽應該能夠妥當地控制能量,防止能量意外地釋放。然而,實際生產過程中絕對可靠的屏蔽措施并不存在。在許多復雜因素的作用下,約束、限制能量的屏蔽措施可能失效,甚至可能被破壞而發生事故。導致約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壞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稱作第二類危險源,它包括人、物、環境三個方面的問題。
在安全工作中涉及人的因素問題時,采用的術語有不安全行為(Unsafe Act)和人失誤(Human Error)。不安全行為一般指明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這種行為往往直接導致事故發生。例如,不斷開電源就帶電修理電氣線路等而發生觸電等。人失誤是指人的行為結果偏離了預定的標準。例如,合錯了開關使檢修中的線路帶電;誤開閥門使有害氣體泄放等。不安全行為、人失誤可能直接破壞對第一類危險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問題,進而導致事故。例如,超載起吊重物造成鋼絲繩斷裂,發生重物墜落事故。
物的因素問題可以概括為物的不安全狀態(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機械設備、物質等明顯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狀態。例如沒有防護裝置的傳動齒輪、裸露的帶電體等。在我國的安全管理實踐中,往往把物的不安全狀態稱作隱患。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機械設備、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實現預定功能的現象。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約束、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措施失效而發生事故。例如,電線絕緣損壞發生漏電;管路破裂使其中的有毒有害介質泄漏等。有時一種物的故障可能導致另一種物的故障,最終造成能量或危險物質的意外釋放。例如,壓力容器的泄壓裝置故障,使容器內部介質壓力上升,最終導致容器破裂。物的因素問題有時會誘發人的因素問題;人的因素問題有時會造成物的因素問題,實際情況比較復雜。
環境因素主要指系統運行的環境,包括溫度、濕度、照明、粉塵、通風換氣、噪聲和振動等物理環境,以及企業和社會的軟環境。不良的物理環境會引起物的因素問題或人的因素問題。例如,潮濕的環境會加速金屬腐蝕而降低結構或容器的強度;工作場所強烈的噪聲影響人的情緒,分散人的注意力而發生人失誤。企業的管理制度、人際關系或社會環境影響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人的不安全行為或人為失誤。
第二類危險源往往是一些圍繞第一類危險源隨機發生的現象,它們出現的情況決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第二類危險源出現得越頻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2.危險源控制途徑
危險源的控制可從三方面進行,即技術控制、人行為控制和管理控制。
(1)技術控制。即采用技術措施對固有危險源進行控制,主要技術有消除、控制、防護、隔離、監控、保留和轉移等。
(2)人行為控制。即控制人為失誤,減少人不正確行為對危險源的觸發作用。人為失誤的主要表現形式有: 操作失誤,指揮錯誤,不正確的判斷或缺乏判斷,粗心大意,厭煩,懶散,疲勞,緊張,疾病或生理缺陷,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等。人行為的控制首先是加強教育培訓,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應做到操作安全化。
(3)管理控制。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對危險源實行控制。
① 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的規章制度。危險源確定后,在對危險源進行系統危險性分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危險源重點控制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日常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檢查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異常情況應急措施、考核獎懲制度等等。
② 明確責任、定期檢查。應根據各危險源的等級,分別確定各級的負責人,并明確他們應負的具體責任,特別是要明確各級危險源的定期檢查責任。除了作業人員必須每天自查外,還要規定各級領導定期參加檢查。對于重點危險源,應做到公司總經理(廠長、所長等)半年一查,分廠廠長月查,車間主任(室主任)周查,工段、班組長日查。對于低級別的危險源也應制定出詳細的檢查安排計劃。
對危險源的檢查要對照檢查表逐條逐項,按規定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檢查,并作記錄。如發現隱患則應按信息反饋制度及時反饋,使其及時得到消除。凡未按要求履行檢查職責而導致事故發生者,要依法追究其責任。規定各級領導人參加定期檢查,有助于增強他們的安全責任感,體現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也有助于及時發現和順利解決重大事故隱患。
專職安技人員要對各級人員實行檢查的情況定期檢查、監督并嚴格進行考評,以實現封閉管理。
③ 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要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貫徹執行有關危險源日常管理的規章制度。例如,搞好安全值班、交接班;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按安全檢查表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危險作業經過審批等。所有活動均應按要求認真做好記錄。領導和安全技術部門定期進行嚴格檢查考核,發現問題,及時給以指導教育,根據檢查考核情況進行獎懲。
④ 抓好信息反饋、及時整改隱患。要建立健全危險源信息反饋系統,制定信息反饋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根據其性質和嚴重程度,按照規定分級實行信息反饋和整改,作好記錄,發現重大隱患應立即向安全技術部門和行政第一領導報告。信息反饋和整改的責任應落實到人。對信息反饋和隱患整改的情況各級領導和安全技術部門要進行定期考核和獎懲。安全技術部門要定期收集、處理信息,及時提供給各級領導研究決策,不斷改進危險源的控制管理工作。
⑤ 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建設工作。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基礎工作除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外,還應建立健全危險源的安全檔案和設置安全標志牌。應按安全檔案管理的有關內容要求建立危險源的檔案,并指定由人專門保管,定期整理。應在危險源的顯著位置懸掛安全標志牌,標明危險等級,注明負責人員,按照國家標準的安全標志標明主要危險,并扼要注明防范措施。
⑥ 搞好危險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評價和獎懲。應對危險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標準,并力求量化,劃分等級。定期嚴格考核評價,給予獎懲,并與班組升級和評先進結合起來。逐年提高要求,促使危險源控制管理的水平不斷提高。
3.危險源的分級管理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許多企業推行危險源點分級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增強了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感,提高了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水平和預防事故的能力,加強了企業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提高了危險源點的整體控制水平。
所謂危險源點,是指包含第一類危險源的生產設備、設施、生產崗位、作業單元等。在安全管理方面,危險源點分級管理注重對這些危險源“點”的管理。
危險源點分級管理是系統安全工程中危險辨識、控制與評價在生產現場安全管理中的具體應用,體現了現代安全管理的特征。與傳統的安全管理相比較,危險源點分級管理有以下特點:
①體現“預防為主”;
②全面系統的管理;
③突出重點的管理。
根據危險源點危險性大小對危險源點進行分級管理,可以突出安全管理的重點,把有限的人、財、物力集中起來解決最關鍵的安全問題。抓住了重點也可以帶動一般,推動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
四、消防安全管理
1.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要做好企業的消防工作,必須遵守如下十大禁令。
第一條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廠。
第二條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火手續,在廠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第三條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油氣區工作。
第四條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及易燃、易爆裝置。
第五條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第六條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輛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第七條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學危險品。
第八條嚴禁在油氣區用黑色金屬或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擊和作業。
第九條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設施。
第十條嚴禁損壞廠內各類防爆設施。
2.“五不動火”管理原則
在企業的生產過程中,由于生產維修、改造等作業需要動火,如果現場存在有易燃、易爆的氣體或物質,必須堅持現場“五不動火”的管理原則,即: 置換不徹底不動火;分析不合格不動火;管道不加盲板不動火;沒有安全部門確認不動火;沒有防火器材及監火人不動火。
3.動火“五信五不信”原則
在石油化工等存在易燃、易爆的場所,企業在進行動火審批時,其審批動火票要堅持“五信五不信”原則,即: 相信盲板不相信閥門,相信自己檢查不相信別人介紹,相信分析化驗數據不相信感覺和嗅覺,相信逐級簽字不相信口頭同意,相信科學不相信經驗主義。
4.防電氣誤操作“五步操作法”
防電氣誤操作“五步操作法”是指: 周密檢查、認真填票、實行雙監、模擬操作、口令操作。層層把關,堵塞漏洞,不僅消除了思想上的誤差,而且也消除了行為上的誤動。
5.防止儲罐跑油(料)十條規定
對于石油化工儲罐的生產設施,必須執行如下十條規定:
第一條按時檢尺,定點檢查,認真記錄。
第二條油品脫水,不得離人,避免跑油。
第三條油品收付,核定流程,防止冒串。
第四條切換油罐,先開后關,防止憋壓。
第五條油罐用后,認真檢查,才能投用。
第六條現場交接,嚴格認真,避免差錯。
第七條呼吸閥門,定期檢查,防止抽癟。
第八條重油加溫,不得超標,防止突沸。
第九條管線用完,及時處理,防止凍凝。
第十條新罐投用,驗收簽證,方可進油(料)。
五、交通安全管理
1.車輛安全十大禁令
第一條嚴禁超速行駛、酒后駕車。
第二條嚴禁無證開車或學習、實習司機單獨駕駛。
第三條嚴禁空擋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第四條嚴禁人貨混載、超限裝載或駕駛室超員。
第五條嚴禁違反規定裝運危險物品。
第六條嚴禁迫使、縱容駕駛員違章開車。
第七條嚴禁駕駛員帶病行駛或私自開車。
第八條嚴禁非機動車輛或行人在機動車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
第九條嚴禁吊車、叉車、電瓶車等工程車輛違章載人行駛或作業。
第十條嚴禁撐傘、撒把、帶人及超速騎自行車。
2.廠內運輸安全管理
企業廠區范圍內及附近行駛、作業的機動車輛、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企業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
廠內機動車輛應在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建立車輛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后核發牌照,并逐年進行年度檢驗。車輛駕駛人員需參加勞動行政部門組織的考核,取得《廠礦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證》。企業廠內機動車輛管理制度,應符合原勞動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應符合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機動車駕駛員應符合《廠礦企業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技術考核標準》(GB 11342)的規定。
六、現場安全管理方法
1.安全巡檢“掛牌制”
“巡檢掛牌制”是指在生產裝置現場和重點部位,要實行巡檢時的“掛牌制”。操作工定期到現場按一定巡檢路線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定要在現場進行掛牌警示,這對于防止他人可能造成的誤操作引發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2.現場“物流”定置管理
為了保障安全生產,在車間或崗位現場,從平面空間到立體空間,其使用的工具、設備、材料、工件等的擺放位置要規范,文明管理,要進行科學物流設計。
3.現場“三點控制”
對生產現場的“危險點、危害點、事故多發點”要進行強化的控制管理,實行掛牌制,標明其危險或危害的性質、類型、定量、注意事項等內容,以警示操作人員。
4.檢修“ABC”管理法
在企業定期大、小檢修時,由于檢修期間人員多、雜、檢修項目多、交叉作業多等情況給檢修安全帶來較大的難度,為確保安全檢修,利用檢修“ABC”法,把公司控制的大修項目列為A類(重點管理項目),廠控項目列為B類(一般管理項目),車間控制項目列為C類(次要管理項目),實行三級管理控制。
A類要制定出每個項目的安全對策表,由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公司安全執法隊“三把關”;
B類要制定出每個項目的安全檢查表,由廠安全執法隊把關;
C類要制定出每個項目的安全承包確認書,由車間執法隊把關。
5.電氣操作工作票制度
電氣操作工作票是準許在電氣設備或線路上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執行保證電氣安全操作的書面依據。在電氣設備或線路附近工作,一般分為全部齊工作、部分停電工作和帶電工作等。
第一種工作票的使用情況是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以及在高壓室內的二次回路和照明等回路上工作,須將高壓設備停電或采用具有安全措施者。
第二種工作票的使用情況是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工作,在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工作,以及在無須高壓設備停電的二次接線回路上工作等。
電氣操作票
工作票應預先編號,一式兩份,一份必須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值班員(工作許可人)收執,按班移交。
工作票簽發人應由電氣負責人、生產領導人以及指派有實踐經驗的、負責技術的人員擔任。簽發工作票時,簽發人應注意檢查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的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得當;工作票劃定的停電范圍是否正確,有無其他電源反送電的可能;工作票上指定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能否滿足工作的需要,能否在規定的停電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工作票上填寫的工作所需的工具材料以及安全用具是否齊全等內容。在執行工作監護制度時,現場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證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的安全,其監護內容是
①部分停電時,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使其與帶電設備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②帶電作業時,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使其與接地部分保持安全距離;
③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工作位置是否安全,以及操作方法是否正確等;
④監護人因故離開工作現場時,必須另行指定監護人,使其監護不間斷;
⑤監護人發現工作人員有不正確的動作或違反規程的做法時,應及時糾正。
6.高處作業工作票制度
為減少高處作業過程中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在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高處作業票制度。高處作業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墜落可能的位置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為四級:
①高度在2~5m,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②高度在5~15m,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③高度在15~30m,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④高度在30m以上,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進行三級、特級高處作業時,必須辦理《高處作業票》,高處作業票由作業負責人負責填寫,現場主管安全領導或工程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未辦理作業票,嚴禁進行三級、特級高處作業。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在鄰近地區設有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及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煙囪及設備等場合,嚴禁進行高處作業。如在允許濃度范圍內,也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在六級風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處作業。高處作業要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高處作業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必要時要設安全警戒區,并設專人監護。工具應放入工具套(袋)內,有防止墜落的措施。在同一墜落平面上,一般不得進行上下交叉高處作業,如需進行交叉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
高處作業票字號
注:1.票最長有效期為7天,一個施工點一票
2.作業負責人將本票向所有涉及作業人員解釋,所有人員必須在本票上面簽名
3.此票一式三份,作業負責人隨身攜帶一份,簽發人、安全人員各一份,保留一年
7.動火作業工作票
工業動火是指使用氣焊、電焊、鋁焊、塑料焊噴燈等焊割工具,在油氣、易燃、易爆危險區域內的作業和生產、維修油氣容器、管線、設備及盛裝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設備,能直接和間接產生明火的施工作業。
工業動火必須執行現場監護的制度。在動火作業中,由具有一定能力的專業人員配備專用的安全檢測儀器、儀表和消防器具,按照動火措施進行監督、檢查和保護工作。
動火施工單位必須與生產單位密切配合,由施工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在動火作業前組織生產、施工、技術、安全、消防及有關業務部門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制定動火方案。凡是沒有辦理動火手續和落實動火安全措施以及未設現場動火監護人的,一律不準進行動火作業。在整個動火施工過程中,生產和施工單位指定工程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協調和管理,并監督動火措施的實施。
對于油氣井井噴情況下的動火,要由搶險井噴領導小組組織工程技術部門、安全部門、公安消防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嚴密的動火方案,統一指揮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根據動火部位爆炸危險區域的危險程度及影響范圍,石油企業工業動火可分為四級。
一級動火包括:
①原油儲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圍墻以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帶壓不置換動火;
②在運行的不小于5000m3罐的罐體動火;
③天然氣氣柜不小于400m3的石油液化氣儲罐動火;
④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煉化油料罐、輕烴儲罐動火;
⑤口徑大于426mm的長輸管線,在不停產緊急情況下的動火;輸油(氣)長輸管線干線停輸動火;
⑥天然氣井井口無控部分的動火;
⑦處理重大井噴事故現場急需的動火;
⑧煉油廠正在運行的生產裝置區;油罐區、溶劑罐區、氣罐區、有毒介質區;液化氣站;有可燃、易燃液體,液化氣及有毒介質的泵房、機房、裝卸區;輸送易燃、可燃液體和氣體管線的動火。
二級動火包括:
①原油儲量在1001~10000m3的油庫、聯合站,圍墻以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帶壓不置換動火;
②小于5000m3的油罐(包括原油罐、煉化油料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氣水罐)的動火;
③1001~10000m3原油庫的原油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及原油、污油泵房的動火;
④鐵路槽車原油裝棧橋、汽車罐車原油罐裝油臺及卸油臺的動火;
⑤天然氣凈化裝置、集輸站及場內的加熱爐、溶劑塔、分離器罐、換熱設備的動火;
⑥天然氣壓縮機廠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天然氣管道的管件和儀表處動火;
⑦煉化生產裝置區的分離器、容器、塔器、換熱設備及輕油罐、泵房、流量計間、閥組間、儀表間;液化石油氣充裝間、氣瓶庫、殘液回收庫的動火;
⑧輸油(氣)站、石油液化氣站站內外設備及管線上的動火;⑨油罐區防火堤以內的動火。
三級動火包括:
①原油儲量不大于是1000m3的油庫、集輸站,圍墻以內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內的在用油氣管線及容器帶壓不置換動火;
②不大于1000m3的油罐和原油庫的計量標定間、計量間、閥組間、儀表間、污油泵房的動火;
③在油氣生產區域內的油氣管線穿孔正壓補漏動火;
④采油井單井聯頭和采油井井口處動火;
⑤鉆穿油氣層時沒有發生井涌、氣侵條件下的井口處動火;
⑥輸油(氣)干線穿微孔正在壓補漏,腐蝕穿孔部位補焊加固的動火;
⑦焊割盛裝過油、氣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質的桶、箱、槽、瓶的動火;
⑧制作和防腐作業,使用有揮發性易燃介質為稀釋劑的容器、槽、罐等處動火。
四級動火包括:
①在天然氣集輸站(場)、輸油泵站、計量站、接轉站等生產區域內非油氣工藝系統的動火;
②鉆井、試油作業過程中未打開油氣層時,距井口50m以內的井場動火;
③除一、二、三級動火外,其他非重要油氣區生產動火和在嚴禁煙火區域內的生產動火。
工業動火要進行現場監護。
①《動火申請報告書》批準后,有關人員應到現場檢查動火準備工作及動火措施的落實情況,并監督實施,確保安全施工。在發現施工或生產單位未按動火措施執行,施工安全檢查得不到保證時,安全部門有權制止施工。
②實施工業動火時,生產單位和施工動火單位必須在動火現場,同時需安排有生產實踐經驗,了解生產工藝過程,責任心強,能正確處理異常情況的人員作為現場監護人。
石油設施動火申請報告書
8.進入設備作業票制度
進入設備作業易于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事故。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設備作業。凡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辦理《進入設備作業票》。進入設備作業票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統一管理,車間領導或安監部門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的,嚴禁作業。
進入設備作業票辦理程序如下:
①進入設備作業負責人向設備所屬單位的車間提出申請。
②車間技術人員根據作業現場實際確定安全措施,安排對設備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安排作業監護人,并與監護人一道對安全措施逐條檢查、落實后向作業人員交底。在以上各種氣體分析合格后,將分析報告單附在《進入設備作業票》存根上,同時簽字。
③各領導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批準作業。
④進入設備作業票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⑤進入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內作業時,應將安全措施報廠領導審批,廠安全監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進入設備作業票
注:1.此作業票按進設備作業規定手續辦理
2.與本次作業有關的具體措施后劃“√”
3.作業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9.破土作業票
為確保破土作業施工安全,根據國家標準《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 201-83)、《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煉油、化工施工安全規程》(HCJ 233—87,SHJ 505—87)等標準法規進行破土作業時,必須執行破土作業票制度。破土作業是各企業內部的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各種破土作業。
破土作業票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主管部門根據情況,組織電力、電信、生產、機動、公安、消防、安全等部門、破土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和地下設施的主管單位聯合進行現場地下情況交底,根據施工區域地質、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線、埋地燃氣(含液化氣)管道、埋地電纜、埋地電信、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池質和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孔、不明物、砂巷等情況向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
施工單位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及施工要求,制訂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施工措施,經有關部門確認后簽字,報施工主管部門和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批。施工主管部門現場責任人和施工區域所屬單位責任人要簽署意見。
破土作業票的有效期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系統界區內最長不超過3天,界區外不超過一周。
破土施工單位應明確作業現場安全負責人,對施工過程的安全作業全面負責。
破土作業工作票
文章摘編自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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